来源时间为:2025-09-30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5年度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我省相关工程、经济和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组建工程、经济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或市(州)不在此评审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设计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5〕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3〕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3〕7号)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系统,选择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初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复审。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对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央属驻川单位、省属高校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市(州)的纸质申报材料报当地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省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央属驻川单位,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驻川一级单位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省属高校持学校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
(六)答辩(正、副高职称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通过系统另行通知。
(七)专业组评议。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八)评审会议。由高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央属驻川单位。自主评审需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结果函告委托单位。
(十)办理相关手续。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领取《评审表》通知后,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及时领取并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评审表》无法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四、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客观、无误。
(二)申报材料规范。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填写。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2.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落款本人手写签名),3000字左右。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
5.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6.破格申报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申报对象适用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职业资格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与申报年限一致且聘任到相应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高级技师(一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供证书完整的封面页和内容页。
8.考试相关证书。经济师或相近系列中级职称证书、高级经济师理论考试合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完整的封面页和内容页以及中国人事考试网上的电子证书或考试结果查询证明。
9.论文论著。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未发表论文的人员,需提供个人撰写完整的各类报告、案例分析、规程等。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论文目录页中需圈出本人姓名。
10.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1.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2025年3月—8月)。若因集团管理需要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子公司或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相应公章;若涉及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13.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当年继续教育。2025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14.事业单位人员申请正高级职称,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15.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6.省属高校委托评审的人员,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报送纸质评审表时收取。
17.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职称申报期间。
18.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19.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其主管部门确认审批材料。
(三)论文查重要求。申报2025年工程和经济系列职称,应先在四川省经济和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xc.scjxzw.cn:30100/)上建立论文论著库,所有论文论著材料需先上传该系统,导出带水印有码的附件材料再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学术成果(论文论著)、重要专业报告中。在论文论著库中,论文论著或报告一旦确认需要作为职称申报材料,作“不可删除”规定。如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出现已上传材料须修改的情形,可采取“先上传说明文件,后上传修改材料”的方式解决,原材料自动标注为“已作废”,但仍记录在系统,以保障留痕管理的完整性。规范学术诚实和严谨的风格,对论文论著经知网、维普主流权威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注:对未发表文章,在进行检测时以上传到四川省经济和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中论文论著库的时间作为查重截止时间)相似率高于30的人员,视为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或取得职称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审资格或撤销职称,并记入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所有附件材料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且均为复印材料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再逐页上传系统,不能直接扫描原件上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材料负责。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四)纸质评审表填写要求。
1.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联系电话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3.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
4.推荐单位意见。工作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逐级盖章,负责人签字并签署日期。
五、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