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5-19
近日,交通运输部以2017年第24号令颁布了《定期
一、出台背景和工作过程
原《定期国际
根据工作安排,民航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定期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25条,包括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生效时间等内容。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完善行政许可相关规定
由于原规定(民航总局令第36号)颁布时间较早,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需依据现行规定进行修订,因此,《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申请条件、程序,暂停、终止许可的程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增加守法信用信息的内容
在国际航线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了守法信用信息的内容,要求
(三)国际航权实施分类管理
为落实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丰富管理手段
《规定》丰富了监督检查内容,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擅自暂停或终止国际航线运营、擅自转让、买卖和交换国际航线经营许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国际航线经营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补充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加强了处罚力度。此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要求,旨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