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08-23
沪商航岸〔2025〕259号
各相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国民用
2025年8月8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上海航空口岸物流通关效率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
一、加快航空口岸
(一)结合上海浦东、虹桥国际
(二)支持浦东国际
二、积极布局上海机场前置货站
(三)鼓励机场物流、东航物流在上海及周边城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上海机场前置货站或前置集货仓,在实现航空收货等功能基础上,按需配置海关监管、民航安检等专业服务功能,延伸拓展上海机场空侧资源联结能力,实现货源集聚地企业货物交付便利化。(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时间节点:结合市场需求和发展需要有序推进)
(四)支持松江综保区前置货站早日建成投用,市区两级政府在其发展规划、设施建设、货源对接上加强指导支持,海关和民航部门在其立项申报、通关功能、安检规范、信息系统、业务拓展上加强指导把关,机场物流和东航物流在其初期运营合作、安保措施互认、专业能力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松江区政府、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5年9月底)
三、持续推进航空物流通关数字化转型
(五)按照国家标准版数据格式要求,优化完善
(六)积极支持上海海关“智慧海关”建设,赋能
(七)支持PACTL和东航
四、推动优化货物查验、安检与流转模式
(八)落实AEO高级认证企业通关便利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查验抽检比例。(责任单位:上海海关,时间节点:2025年底)
(九)深化完善货站收货“白名单”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安检措施,提升安检整体效率。(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民航华东局,时间节点:2026年底)
(十)推动浦东、虹桥两场间及两场内部不同
(十一)推动研发跨境电商货物
五、推进多式联运监管便利化
(十二)优化浦东、虹桥两场“空侧直通”监管模式,促进国内航段与国际航段空空互转便利化。(责任单位:机场物流、东航物流、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时间节点:2025年底)
(十三)调研学习国际先进机场和国内试点机场货运中转便利化经验,总结巩固上海机场现有各类
(十四)探索开展货物空铁联运试点,研究提出适合东方枢纽-浦东国际机场站场城协同规划、融合发展的口岸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局、东方枢纽集团、机场物流、东航物流,时间节点:2027年底)
六、强化航空物流通关服务保障
(十五)持续做好7×24小时通关保障,对不需要海关查验的货物,实行全天候电子放行、卡口自动核放;对需要查验的“鲜活”货物,24小时“随到随查”;对“特殊、急需”货物,根据企业申请,安排优先查验;对储存和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进出口货物,依托全天候预约通关模式,满足个性化通关需求。(责任单位:上海海关,时间节点:2025年底)
(十六)制定并公开航空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机坪装卸、入仓理货、货物分拨等作业时限标准。(责任单位:机场物流及地服、东航物流及地服,时间节点:2025年底)
(十七)依托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结合实际综合应用世界银行、世界海关组织和海关总署相关指标性工具,做好浦东国际
(十八)依托机场简化手续委员会和空港协商会议机制,吸纳具有代表性的运输企业和货代、报关、货主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常态化收集梳理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适时专题研究予以推动解决。(责任单位:机场集团、市商务委、市交通委、东航物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持续推进)
市商务委会同市交通委等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定期汇总研究各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协同推进落实上述各项措施;涉及需要配套出台的支持政策,请相关责任单位抓紧研究提出,确保配套政策与工作措施同步到位。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