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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4/28 8:46:56 浏览:3131

来源时间为:2023-03-31

证券代码:601111股票简称:中国国航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9:30在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职工监事王明珠先生因公务委托职工监事李树兴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健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2022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22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中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已确立的利润分配政策,未达到分红条件,2022年度公司拟不提取盈余公积,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分配方案不违反相关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七)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八)关于2022年度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2022年度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九)关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关于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框架协议和申请持续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结果:通过。

经逐项审议,监事王明珠先生、李树兴先生分别审议通过国航股份与中航财务签署新一期《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申请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并调整2023年度交易上限;中航集团公司与中航财务签署新一期《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申请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并确认2023年度中航财务对中航集团授信总额及支付存款利息额度上限;国货航与中航财务签署新一期《金融财务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申请2023-2026年度交易上限并确认2023年度中航财务对国货航集团授信总额及支付存款利息额度上限。

本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并由非关联(连)股东逐项审议、批准。

(十一)关于公司与中航集团公司签署《国航股份与中航集团商标使用许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王明珠先生、李树兴先生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航集团公司签署《国航股份与中航集团商标使用许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在未达到协议终止条件时可自动续展十年。

(十二)关于公司与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签署北京航食配餐园区房产《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由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审议决策。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111股票简称:中国国航公告编号:2023-02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分别作为公司2023年度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拟续聘的国内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机构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国内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京泽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陆京泽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殷莉莉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殷莉莉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以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邓康,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邓康女士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26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0年,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国国航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预计本年度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52.2万元,与上年审计、审阅费用基本一致,经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认为:德勤、德勤华永自2017年开始担任公司的国际、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先后完成了2017至2022年的审计和审阅工作,工作质量较好,在工作中与公司有较好的沟通与配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勤和德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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