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3-23
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4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三部门出台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新政4月1日起增加两种提货方式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2023-03-23
法治日报北京3月22日讯记者蔡岩红近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4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增加“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根据公告,离岛旅客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和离岛信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不含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品时,除在
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可选择“担保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除支付购物货款外,在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可现场提货。此方式下所购免税品不得在岛内使用。经海关实物验核通过且购物旅客本人已实际离岛的,海关退还担保。对于购物旅客本人自购物之日起超过30天未离岛、未主动向海关申请验核免税品或未通过验核的,相关担保直接转为税款。
公告明确,离岛旅客使用上述两种方式提货,自购物之日起,离岛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含);对于超过30天未离岛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