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进口
11月11日,一批
和以往的查验模式不同,这批宠物食品首次采用了“空检海放”模式——检验检疫人员核对前期
据介绍,这批宠物食品是上海口岸首批实施“空检海放”的进口宠物食品。
“空检海放”,即在一批海运进口宠物食品到港前,国外发货人先行
根据检验检疫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进口宠物食品,必须存放在进口企业申报的仓库内,在实验室检测结果出具前,不得转移、销售或使用。实施“空检海放”后,如果空检样品检测合格,对应的海运宠物食品可以直接放行,进口企业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可以节约至少10个工作日的检测时间,也节省了此期间的仓储费用。
数据显示,上海口岸每年进口宠物食品约五六百万美元,占全国进口量的四分之一。预计“空检海放”模式可惠及70多家在上海口岸开展进口宠物食品一般贸易的企业。同时,该模式对时效性要求更高的跨境电商企业而言,也将带来更大便利。
为何先在宠物食品试点“空检海放”?上海检验检疫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宠物食品一般为预包装产品,有明确的生产批号,相较于其他饲料类产品,更易于保证空运样品和海运货物的一致性;二是宠物食品往往面向大众消费者,特别是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的宠物食品,大众消费者购买时对其到货的时效性要求更高;三是进口宠物食品的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相对较低,国家质检总局开展的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口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能有效减少其动植物检验检疫的风险。
不过,上海检验检疫部门强调,“空检海放”模式并非完全不检测海运货物,会对“空检海放”模式的海运货物开展随机抽检,一旦发现问题,将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比如暂停或取消相关单位享受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资格。
检验检疫部门还强调,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向中国输出宠物食品的国家须经国家质检总局完成检疫准入程序,国外宠物食品生产企业须在国家质检总局公示的允许输华名单中,并提供国外官方检疫证书,经口岸检验检疫并加贴中文标签,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使用。消费者个人邮寄和携带动物源性宠物饲料入境的行为,则是明令禁止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截获该类产品将依法作退运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