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居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6家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归并整合经营的批复

2024/10/21 12:15:45 点击:32 次

来源时间为:2023-12-13

上海居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海居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公司兼并重组的请示》(沪居高(2023)第001号)收悉,经研究,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鼓励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同意上海擎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荣芮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欧华格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樊茂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锡佳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共25个新能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及相关车辆,归并至上海居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归并后上海居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共计75个新能源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102个纳管普通租赁汽车专用营运额度。

二、相关额度经营期限维持原批复。请你公司于批复之日起90天内按照要求办理在用车辆过户手续。经营期限到期后视市场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后续经营使用期限。上述专用额度不得擅自转让、过户。

三、请你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积极落实各项行业服务规定,有意向参加网约车试点工作的,可于12月15日前向市道运中心提交试点申请,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并督促被归并企业注销相关经营范围。

特此批复。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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