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弘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罚款0.1万元

2025/1/15 9:50:40 点击:19 次

来源时间为:2024-08-15

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弘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罚款。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存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行为。

上海弘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了违规行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0.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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