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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出入库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4/24 23:23:09 浏览:24

来源时间为:2024-03-04

区应急局执法支队,保税区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镇安监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落实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全面推广应用工作任务部署,统筹考虑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化与“一企一品一码”做好融合贯通,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信息及业务衔接和安全管控,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推进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出人库及危险货物装卸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危化〔2024〕12号)、《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全面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区推进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出入库信息化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应急管理部及市应急局“一企一品一码”有关要求,指导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内列明的危险化学品产品实行危险化学品追溯码的统一赋码和扫码,逐步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追溯体系。推动全区有实物的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实现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动态管理,上报规范的危险化学品库存及出入库信息。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追溯码源头赋码

区应急局执法支队负责推进本区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追溯码统一赋码,实现危险化学品每个货品每个批次独立赋码,具体要求包括:

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列出品名的危险化学品应赋追溯码,符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但未列明品名的危险化学品不强制赋码。

2.在本区范围内生产、充装、分装的危险化学品应赋追溯码,包装规格小于100克/毫升的无需赋码。使用管道运输和油船、散装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在赋码范围内。

3.从上海口岸通关、在全市范围内流通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在进入本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仓储)许可企业仓库后应赋追溯码(作为该经营企业原料自用的除外)。

4.源头赋码企业应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管理及追溯码建设指导书》的数据规则生成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将生成后的危险化学品追溯码有关信息实时上传至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内。

5.企业需在危险化学品每段流通环节的最小外包装上规范印刷、粘贴危险化学品追溯码。使用槽罐车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可使用虚拟追溯码,也可将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印刷在提货单/订单上。

(二)全面推进许可企业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动态管理

区应急局执法支队负责推进本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仓储)许可企业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管理及追溯码建设指导书》建设或完善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准确录入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及出入库、库存数据,并与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对接:

1.《目录》所列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需要许可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纳入出入库信息动态管理。

2.已赋追溯码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各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应严格执行“先扫码、再出入库”程序。未赋码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在出入库信息管理系统内记录对应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规格、批次号、电子运单、运输车辆等信息。

3.企业应严格遵守未经登记或扫码的、不在行政许可范围的、化学性质有禁忌的、超仓间储存量的、货物无中文信息标签的、应急处置方式有冲突的“六不入库”要求。

(三)利用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加强收货及使用环节管理

区应急局执法支队,保税区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镇安监机构负责推进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收货扫码工作,督促使用单位在接收已赋有追溯码的危险化学品时,应通过市应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应急守护”内“危化品追溯”小程序实施扫描货品上危险化学品追溯码进行收货,完成追溯码扫码闭环。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及追溯码信息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设置融合绑定机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或押运员对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收货时,应主动出示电子运单上的二维码,发货单位应扫码绑定危险化学品追溯码及发货信息;收货环节中,收货单位应在驾驶员或押运员配合下实施扫码收货,完成电子运单内的收发货数据闭环。

针对不执行扫码收货的使用单位,鼓励驾驶员或押运员收集有关信息向交通、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反馈,并就经查证反馈报送信息属实的,予以一定的奖励。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落实宣传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要将该项工作作为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一件事”的有力抓手,排查梳理完善辖区内使用单位底数,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企业,督促、指导辖区内有关企业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策宣贯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二)督促落实推进,及时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督促和跟进辖区内源头赋码及收货扫码企业执行完成情况,填写《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赋码扫码推进情况反馈表》,并于每月5日前向区应急局报送赋码扫码推进情况。

(三)严守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追溯码赋码及出入库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任务,各监管单位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督促和指导。

(四)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各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压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存在违法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防线与底线。

附件:《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赋码扫码

推进情况反馈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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