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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携带入境的宠物分狂犬病疫区和非疫区管理

发布日期:2023/11/3 16:37:34 浏览:32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记者朱立毅)根据即将于今年11月起施行的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我国对携带入境的宠物依据狂犬病疫区和非疫区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新修订的这个办法,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入境宠物应当隔离检疫30天。来自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来自非狂犬病发生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应当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隔离场隔离7天,其余23天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其他场所隔离。

    这个办法规定,携带宠物属于工作犬的,如导盲犬、搜救犬等,携带人提供相应专业训练证明的,可以免予隔离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隔离检疫的宠物实行监督检查。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7类物品需检疫

    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日前修订发布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后的办法,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等七类物品应当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据了解,这个办法所称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入境的旅客(包括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权的外交代表)和交通工具的员工以及其他人员;办法所称携带物,是指出入境人员随身携带以及随所搭乘的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托运的物品和分离运输的物品。>>>详细阅读

我国将转基因生物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

    新华社江苏海门9月28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刘洪生28日介绍说,根据即将于今年11月起施行的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被列入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范畴。

    国家质检总局当天在中国·南通海门市首届质量节开幕式现场进行了新闻发布,刘洪生介绍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发布了《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详细阅读

质检总局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疫情防控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朱立毅)针对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县近期暴发的西尼罗热疫情,国家质检总局28日表示,已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西尼罗热疫情及其传播媒介传入,保护国内及前往美国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口岸卫生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加强对来自美国人员的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检疫查验工作。对入境申报或现场发现有发热、头疼、呕吐、皮疹等症状或体征的人员将仔细排查,及时通报当地卫生部门,并移交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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