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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警合作聚力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6/2/2 4:55:55 浏览:1

来源时间为:2026-01-30

为进一步夯实执法司法协作根基,破解涉铁路领域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6年1月28日,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包头铁路公安处召开“两长”工作会议。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鸿雁,包头铁路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王家庆出席会议,双方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

会议紧扣执法司法协作核心任务达成多项工作共识,对以下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筑牢案件质量根基,强化提前介入与证据指引。针对当前办理的诈骗、故意伤害等重大疑难、群众关注度高的铁路领域案件,双方建立常态化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检察机关选派资深检察官下沉办案一线,聚焦案件管辖、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等关键环节,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指引。从源头规范侦查行为,有效防范证据瑕疵,切实提升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质量,牢牢守住涉铁刑事案件办理的质量生命线。二是激活协作平台效能,规范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全面推进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规范化运转。进一步细化日常值守、案件会商、信息流转、结果反馈等全流程工作细则,彻底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打通协作梗阻。依托专属平台,构建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实现案件线索快速移送、疑难问题现场会商、监督意见闭环落实,推动检警协作从临时性沟通,全面迈向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协同办案新模式。三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刑事“两项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双向反馈、限期整改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侦查等情形的监督核查力度。公安机关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持续规范侦查办案行为。同时,有效畅通群众监督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次“两长”会议,是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包头铁路公安处深化铁路领域检警协作的重要举措,为双方后续深度协同、高效办案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共识,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以更加紧密的协作、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行动,持续提升铁路领域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有力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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