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向民航局申请许可该公司联合重组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有关情况如下:
东航拟以换股吸收合并方式联合重组上航,交易完成后,上航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全部进入东航,并同时由东航注入下属一家专门用于接收上航全部资产、业务和人员等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将继承原上航的品牌、经营权、债权债务和合同义务。
各民航行业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单位对此项联合重组行为如有意见,请于2009年8月7日前告民航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电话:010-64091305
传真:010-64092303
E-mail:li_xin@caac.gov.cn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
200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