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鲲鹏K1: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25号文注册。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2023年3月17日结束,最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2.97%。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8819200470183。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关联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之一)获配1.4亿元,其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认购本期债券的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1.4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0.5亿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1.5亿元,承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配0.2亿元。上述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本期债券其他承销机构及其不存在其他获配情况。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以下无)
(本页无,为《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317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