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3-23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行政区域湛江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3日16:1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5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30开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预算金额¥29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晶晶、杨春艳项目联系电话0759-2179090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单位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4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0759-2323897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晶晶、杨春艳附件:附件10724-2331ZJ980211.pdf附件2委托协议(双方盖章).pdf
项目概况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31ZJ980211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最高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中国民用航空湛江空中交通管理站食材定点配送服务
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2,900,000.00
注: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折扣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服务期限: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3、配送地点:
①湛江吴川机场;
②湛江霞山旧机场区域或湛江终端管制中心(湛江市海东新区海顺路以北、瑞海路以南)。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2)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审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6、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1、供应商通过招标文件内投标邀请函的二维码使用“微信扫码”缴纳招标文件费。
2、本项目同一供应商只需支付一次费用,支付时需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及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发票信息核对。
3、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对后,按相关信息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及发票。(领购招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0759-2179090)
4、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领购招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任何审查,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